一、音乐教育方向复试技能展示要求
1.钢琴主修:
①练习曲一首(肖邦练习曲及以上程度)
②复调作品一首(巴赫平均律或以上程度)
③古奏鸣曲一首(快板乐章)
2.声乐主修:
(1)美声唱法
①外国艺术歌曲一首;②西洋歌剧咏叹调一首;③中国作品一首
(2)民族唱法:
①中国古诗词歌曲一首;②中国歌剧选段一首;③自选作品一首
注:歌剧咏叹调及中国歌剧选段必须用原调演唱。
3.器乐主修:
(1)民乐
①陕西风格作品一首
②传统作品一首
③近现代作品一首
(2)西洋弦乐
①练习曲一首(帕格尼尼练习曲、顿特罗德练习曲,二选一)
②巴赫无伴奏一首
③古奏鸣曲一首
(3)西洋管乐
①音阶:24个大小调(抽考)
②大型协奏曲一首
③奏鸣曲一首
要求:
1.报考音乐教育方向三类主修的考生,在完成本主修考试内容之外,还需在其它两类主修中任选一类,完成其中的一首作品技能展示;
2.钢琴主修,演奏作品三选二,现场抽考;
3.民乐主修,演奏作品①必考,②、③二选一;
4.西洋弦乐、管乐主修的三首作品,必考。
二、音乐管理与传播方向复试技能展示要求
报考本研究方向的考生须在上述三类主修中任选一类,并严格按照考试要求完成其中一首作品的技能展示。
三、音乐心理方向复试技能展示要求
报考本研究方向的考生须在上述三类主修中任选一类,并严格按照考试要求完成其中一首作品的技能展示。